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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店设“店规”回避无理由退货 遇此情况可投诉

发布时间:2014-05-17 11:37:56 人气:308 来源:沙鸥

《新消法》自今年3.15日正式实施,其中规定“网购7天内可无理由退货”。然而不少网店虽表面打着可无理由退货的旗号,但往往在商品详情中却设置了种种不可退货的情形。对此,市工商部门负责人表示,消费者如果遇到此类“霸王条款”,可及时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。

  一家韩服代购店内称“本店不无偿提供试衣服务,请亲购买时看清尺码”;还有一家称“本店不接受以商品样子不好看、和想象中不一样等理由的退货请求”。还有一些网店玩起了手段,如在店内称“本店由于经营模式特殊,商品无质量问题不得退换。鉴于淘宝相关规定,建议亲下单时与我们沟通进行约定。这里所谓的“约定”其实就是要和商家签“保证书”,让消费者保证无质量问题不退货。

  显然,这些商家的行为已经违法。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,原因还是消费者对《新消法》不熟悉,“其实只要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提到了新消法的这一规定,一般让商家退换货就容易多了。 ”